案。记录、存查的意思,也指专门办理的案子。在案。已列入公务处理记录。
备案。向上级作出报告,以备查考。
议案。提供审议、讨论的专门问题。例如:此次常委会的议案共有三项。
案牍、文案。公务文书的别称。汉朝时称公文为“文案”,明朝时称公文为“案牍”。
按。“依照”的意思,如“按章纳税”“按政策办事”“按制度去做”。
按期。依照规定的日期。
布。宣告、公布或布置的意思。
此布。在这里宣布。多用作布告的结尾用语,按照习惯,另起一行空两格,使用与发布机关名称字号相同的大号字,以示醒目。
颁。“下发”的意思。
颁发。发布、授予。如“颁发文件”“颁发奖品”“颁发证书”“颁发勋章”“颁发奖状”等。
必。必须、必要的意思。
必须。表示事实上、道理上的必要。带有指令性口气,一般用于下行文中讲主张、提要求的部分。
必需。一定要有的,不可少的。在使用指令性口气时,应用“必须”而不要用“必需”。
必要。不可缺少,非这样不行。
报。陈述、告诉的意思。
报请。向上级行文请求解决、答复、批准某一问题。报经。“向上级的报告已经由”的意思。
报送。向上级呈报。
报批。呈报上级机关批准。
不必。表示事理或情理上的不需要。
不法。违反法律。对走私贩私、投机诈骗等不法行为,应予坚决打击。
不妨。表示可以这样做。
不苟。不马虎。
不讳。不隐瞒、不避讳。如“供认不讳”“无所避讳”等。
不日。不久。
不宜。不适宜。
部门。组成一个独立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整体的分属部位。
部署。安排、布置。多用于对比较重要的工作及全局性工作的安排与布置。
本。“自己”“现今”“按照”等意思。
此。“就这……”的意思。如“就这些内容”“就在这里”“就在这个时刻”等。
此复。就这样的内容向你作出答复。一般用于“复函”“批复”的末尾。
专此。“专门在这里”的意思。多用于报告的末尾,例如: 专此报告。
参阅。参考阅看。
参考。参照思考。
查询。查问、了解。“查问”多用于下行文。“了解”多用于上行文,向上级打听有关政策、规定内容等。
呈。恭敬地送上。
呈报。向上级呈送请示、报告。
裁定。司法部门就某一问题的处理作出决定。
裁断。考虑决断。
承蒙。得到的意思。多用作便函的结尾用语。
承办。承受办理。承办是公文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既含办文,又含办事。
承转。将上级或下级发来的公文转发给下级或上级。
定案。在公文中多指对案件、方案最后所作的决定。
定夺。在公文中多用于对决策事项是否可行的决定。
定局。对事情已作出最后决定,还表示事态已确定不移。
定期。有一定的时限。
动议。会议中临时提出的想法。
妥否。是否妥当,正确与否。多与“请批示”连接在一起,组成“妥否,请批示”,作为请示的惯用结尾用语。
可否。是否可以,与“妥否”用法相同。
能否。是否可能。
奉。“接受”等意思,多用于下级对上级。
奉命。按照上级的命令。
奉告。敬辞,告知的意思。例如:无可奉告。多用于外交辞令。
贵。敬辞,在公文中称呼对方,如“贵公司”“贵局”,以示尊敬。
函。“信件”的意思。
函电。信件和电文的总称。
函告。回信告知。
函复。回信答复。多用于信函的结尾处。
会同。同有关方面一起。
会商。相聚商议。
会晤。会面。
就此。就在此地或此时。
就绪。事情安排妥当。
据此。按照这个、这些。多用作从叙述到议论或从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时的连接语。
简称。简化的名称。
决策。对问题的解决作出决定。
决断。拿主意、出办法、决定事情。
例行。按照惯例履行办理。如“例行公事”“例行报告”等。
例外。在一般规定之外。
莅临。来临。例如:欢迎您莅临现场指导。
光临。尊敬的宾客来到。
明文。明确的文字。例如:严禁公款旅游,这在中央的文件中已有明文规定。
明令取缔。公开发布了取缔的命令或要求。
拟。打算、草拟、起草。
拟于。“打算在”的意思。
拟定。草拟、制定。
拟议。草拟、事先的考虑。
批语。批示文件的话。
批阅。对下级报送的文件进行阅看、审批。
鉴于。“考虑到”的意思。主要用于表明事情的原因,类似“由于”。
请予。请给以的意思。属请求性用语。
请求。请准所求的意思。
日程。按日排定的办事程序。
日内。近几天内。
日前。前几天。
日志。多指非个人的日记,如工作日志。
时效。法律性文件的生效时间及公文自公布之日起现行效用的时间,例如: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届时。到时候。常用于会议性通知及礼仪性文书,特别是请柬。
审订。审阅订正。
审核。审阅核定。
审批。审查批示。
审议。审阅讨论。
审查。检查是否正确、有无问题。
是否。公文请示的结尾用语。
事宜。关于事务的办理。
特。“特地”的意思。常用于公文开头与主体之间的过渡。如“特通知如下”“特决定如下”“特作如下决议”等。
特此。“特地在这里”的意思。一是多用于公文由开头到主体的过渡。如“特此通知如下”。二是经常用作“报告”“决定”“通知”“指示”的结尾用语。如“特此报告”“特此决定”。
条款。分条列款。法规性文件分条列款的项目,如第一条、第二款。
条文。法规性文件分条所作的说明文字。
条目。法规性文件的项目,一般划分为章、条、款、项。
为此。“为了这个”的意思。多用于承接上文。例如:为此,提出以下六点要求……
务虚。在公务活动中,主要是指进行某项工作之前,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,从思想、政策上进行研究讨论。它与“务实”相对的。
务实。在公务活动中,主要是指按照领导的决策要求,实实在在地去完成。有时也含有对这一项工作在技术、设备、人力、物力、办法、措施上如何具体组织进行所作的讨论研究,所以,在这一点上,它与“务虚”是相对的。
常务。主持日常工作。
望。公文中使用的“望”,多含有“盼望”“期望”的意思,多用于公文的结尾。
收悉。收到、知道。
已悉。已经知道。
阅悉。看过并知道了。
电悉。从电报、电话中知道了。
详悉。详细知道。
施行。付诸实施,执行。多用于法规性文件“附则”的末尾,与时间结合用以表明文件的时效。
暂行。暂时实行。例如:《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试行。试验推行。
关于。在公文标题中,常与“事由”合组成一个介词结构。该介词结构的前面加制文机关名称,后面加文种名称,即构成一个完整的公文标题。例如:《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》。
定于。决定在。
以致。用于下半句话的开头,表示下面的结果是由上述的原因所带来的。
冗笔。指公文中多余的笔墨。
冗长。指公文写的废话多,拉得很长。
冗员。指机关中超出实际需要的多余的人员。
冗杂。指繁杂的事物。
拨冗。客套语,推开繁忙的事务,抽出时间。例如:务请您拨冗出席本届会议为盼。
议程。会议进行的程序。
议题。会议研究的主要题目。写作“会议纪要”,应在开头处写明议题。原则同意。对所提事项、建议、办法的基本观点与主要方面表示同意。但对具体做法尚需补充、修正。
原则。处理事情的标准和依据。
遵照。遵命办理。
按照。按此办理。
比照。参照的意思。
参照。参考、仿照。
兹。现在。
兹有。现在有。多用于介绍信的起笔处。例如:兹有我局 xx同志前赴贵省调查了解国发x号文件落实情况,请予接洽。
兹因。现在因。多用于事务性通知、信函的起笔处。
兹派。现在派。多用于介绍信函的起笔处。
兹将。现在将。
酌情。考虑情况。例如:酌情作出处理。
酌量。考虑实际数量。
(来源: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编:《易混易错常用办文字词辨析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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